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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精准化治理诬告陷害 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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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杜文清 发布时间:2022-08-23 11:58:27 分享

 今年以来,宁县纪委监委坚持精准治理理念,常态化开展检举控告诬告陷害治理,为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宣传引导,抓好源头预防

 县纪委监委创新方式,把专业的纪言纪语变为通俗易懂的乡音土话,融入到媒体宣传、来访接待、实名举报核实、电话解释答复、审查调查、实名举报反馈、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等各个环节,持续加大检举控告诬告陷害相关知识宣传,讲清权利义务和纪法责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如实反映问题,正确行使监督权利,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行为的发生。

 二、精准认定查处,强化警示教育

 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严密配合协作,加强分析甄别,综合运用掌握的各类信息资源,对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收集掌握相关材料、证据。对错告问题,及时向举报人说明事实真相,对错告行为人进行教育引导防止演变成诬告陷害行为。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通报曝光抓震慑,对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提倡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正能量,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群众监督良好环境。

 三、做好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

 县纪委监委坚持对受到错告诬告、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问题、维护合法权利、消除负面影响,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坚持把思想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放下思想包袱,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敬业奉献,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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