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通过信件将信访举报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机关。
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电话,就是拨打纪检监察系统的12388统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登录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举报。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消毒、分拣、拆封、装订、分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推荐文章
- 2025-07-03关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倡议书
- 2023-02-20宁县:把问题导向贯穿民主生活会监督全过程
- 2023-03-31宁县:旁听庭审为纪检监察干部敲警钟明底线
- 2023-04-26宁县:拧紧纪律“螺丝帽”守住节日“廉洁关”
- 2022-11-29宁县:“一案一总结”定向提升案件质量
- 2022-08-22宁县:“两办法”“一方案”力促核心业务大提升
- 2022-08-23常态化精准化治理诬告陷害 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 2022-08-03湘乐镇多向发力 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
- 2022-10-11宁县:“线上+线下”提升民生领域监督质效
- 2023-02-01宁县:用“大数据”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