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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三个意识”全力推进案件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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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孟红波 发布时间:2022-08-22 17:16:00 分享

 办案质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将精品意识贯穿到办案全过程和各环节,这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统一要求。宁县纪委监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三个意识”,扎实推进业务核心工作落细落实。

 树立强烈的进度意识。提升成案率、结案率和立案案件总数成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纪检监察室(组)负责人和乡镇纪委书记,要统筹考虑,对各自承办的问题、线索逐个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台账,将任务靠到人,时间扣到天,逐个落实销号。特别是要学会“弹钢琴”,对现有工作力量和资源做到统筹调度,高效利用,既要完成积存件“清零”,也要办理当年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尤其是在集中力量抓促钱权交易职务犯罪案件“破零”行动的同时,更要兼顾办理手头的其他线索。严格落实每周五常委会会议及工作调度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推进举措,争取工作主动。建立全县下剩所有问题线索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室、责任人和责任时限,按周报送进展。

 树立强烈的线索意识,反腐败是关乎人心向背和国家事业成败的一项斗争,注定就不会风平浪静、一团和气。除上级转办、交办,群众检举控告,政法机关移交,巡视巡察、审计、统计、财政等部门移送,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外,各室、组和乡镇纪委,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强烈的线索意识,既要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控告,又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善于在重点工作落实监督中发现成案线索,将工作重心和方向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县乡问题线索库制度,各室组和乡镇纪委负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先自行进行会议研判,对有可查价值的立即纳入各自问题线索库,对拿不准的及时汇报县纪委监委分管、联系常委(委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研判。特别是各部门不适宜自行办理的线索,上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经分析研判后采取指定办理、交叉办理、提级办理等方式进行处置。

 树立强烈的质效意识。纪检监察工作事关党员干部政治前途,不能有丝毫懈怠、马虎和大意,必须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大力弘扬执纪执法“工匠精神”,坚决摒弃就案办案、过关交账的思想,坚持以纪律法律为准绳,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涉案财物、文书制作等方面严格规范,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各常委(委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上手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全力帮助支持各室组和乡镇纪委挺直腰杆、大胆放手工作。无条件完成底线性任务,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和“一失万无”的思想,科学制定安全预案,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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