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纪检监察网
您的位置:首页>廉政新闻

宁县:选聘义务监督员,激活监督末梢力量

  • |
发布时间:2023-11-21 15:59:11 分享

“老李申请的临时救助款怎么到现在没有发?”“马上过冬了,厕所改造的后续工程还没完成。”“杨娃要申请宅基地,乡上不给申请。”……自从选聘了村级义务监督员,村里的很多问题通过他们向村“两委”和乡镇纪委反映。

面对这样一个人口大县、地域面积较大、村落布局分散的客观现实,如何确保在基层干部工作、上级有关政策有效落实、矛盾问题实质性化解等方面监督到位,这无疑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对此,宁县纪委监委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担当作为破难题,探索建立村级义务监督员工作机制,有效充实了基层监督末梢力量,持续推进基层监督力量再延伸、监督体系再完善。

为提高村级义务监督员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长效化水平,县纪委监委印发《宁县村级义务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从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工作职责、监督方法、监督程序、管理培训、考核评价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针对性。

目前,全县257个行政村1656个村民小组选聘了义务监督员,实现了村组全覆盖。这些义务监督员都来自村里有一定文化程度、群众口碑好的老党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和热心村里公益事业的群众。义务监督员发挥全天候“贴身”监督优势,常态化开展走门串户、倾听意见、了解情况等,及时向“两委”和乡镇纪委反映社情民意和发现问题。至目前,全县村级义务监督员报告各类问题315个,其中经核查后立案3件。县、乡、村三级联动,全程跟踪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286个,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探索建立村级义务监督员机制是在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整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项机制有效解决县级监督远、乡镇力量单、村级监督软的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梁彬)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