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大数据赋能立案结案质效双提升
“我们运用甘肃省监督执纪执法辅助研判系统,仅用三天时间就精准锁定了被审查调查人李某某收受回扣的次数和数额,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这在过去,办案人员需要逐家银行查询流水甚至远赴微信、支付宝总部提取数据,取证周期可能需要一个月。”宁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张某说。
去年以来,宁县纪委监委围绕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全过程,聚焦解决案件办理“周期长、立案率不够高”等问题,打通跨地域、跨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横向上加强与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房产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协同共享,用好用活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和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等基础信息监督平台,纵向上严格落实信息查询审批制度,运用央地信息查询系统和甘肃省监督执纪执法辅助研判系统,线上查询银行流水、通信数据、房产、车辆、出行等信息,足不出户快速查询到相关人员的资金流动、社交关系、行为轨迹等关键信息,把异常问题信息和案件查办需求衔接起来,对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精准比对,为案件查办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机关严格查询措施审批,深化运用大数据查询,办案周期平均缩短10日左右,立案件数同比增长63.6%,结案件数同比增长16.7%,实现了立案、结案‘双提升’。”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表示。
为进一步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大数据办案的知识欠缺,县纪委监委就“如何安全规范运用大数据平台”,通过安排业务骨干专题讲座和现场实操演示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平台的运用和操作水平;开展办案安全(保密)培训、警示教育活动,签订保密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压实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安全保密意识。严格执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信息查询工作规范》等制度,通过开展监督检查、集体提醒谈话等方式推动大数据办案流程审批更加规范、制度执行更加到位,形成完整的安全闭环。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机关共开展办案安全(保密)培训4场(次),参加人员3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场(次),接受教育360余人次,开展监督检查2次,集体提醒谈话3次,接受谈话150余人次。
“大数据不仅让办案路径更宽,还让信息获取更精准、更高效,为案件查办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大数据应用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积极应用大数据、善于应用大数据,将应用大数据的深度融入到办案的全过程,让大数据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新动能,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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