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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0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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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丽宁 发布时间:2022-11-30 16:52:00 分享

“经审查 2022年1017日收到反映刘某某有关问题信访举报件,县纪委监委正在核查……”近日,县纪委监委对某事业单位拟表彰奖励人选,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审查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公开遴选“入口关”中的审查把关作用,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08人次提出暂缓使用和否定意见23人

为把廉政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县纪委监委制定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细化受理分办、核实反馈和汇总回复的办理程序,制定反馈意见内容版式,严把管辖关口,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审查工作机制。在具体审查中,由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会审”,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综合审核意见基础上,提出廉政审意见,报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审批后函复相关单位。

同时,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监督”的优势,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及时梳理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处分等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出具廉政意见时,根据掌握的情况,有分工有合作,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回复意见

“严把廉政意见审核关、回复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为县委选人、用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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