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县纪委 宁县监察委 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1.春荣镇徐家村违反村级零接待问题。2018年至2019年,春荣镇徐家村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支付就餐费用7800元。合并其他问题,时任村委会主任周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闫天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时任春荣镇徐家村包村领导辛亮受到批评教育。
2.南义乡吴冢村收取群众精准扶贫贷款手续费问题。2015至2016年,南义乡吴冢村收取83户精准扶贫贷款户手续费共计1.14万元,计入吴冢村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现金账,用于合作社门牌制作、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时任吴冢村党支部书记常永刚受到诫勉谈话,合并其他问题,吴冢村村委会主任常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庄镇方尚村党支部书记张虎祥违规吃请问题。2019年3月,张虎祥任村支书后,张虎祥自费请村上其他干部和部分组长在新庄镇金汇轩酒店吃饭,造成不良影响,张虎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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