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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纪委监委专用会议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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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05 16:02:50 分享


为了加强对机关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定宁县纪委监委机关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的管理,由县纪委监委监机关办公室负责。各室安排的各种会议需提前申请登记,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时间,避免发生冲突。

二、办公室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及时做好会议室内设施设备、会务方面的安排。做到会议室干净整洁,桌椅排放整齐,按会议需要备好茶杯,饮用水,会后及时打扫清理。

三、凡使用会议室的室负责会议室内席签摆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会议用品,使用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会议室内不得随意乱贴乱画。

四、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室配置的设备、桌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

五、机关专用会议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视频会议前,根据安排,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工作。

六、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会服人员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的责任。

七、会议室未经机关分管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如外借需有办公室人员跟随。

八、会服人员须严格按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保障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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