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二) 对不起,这些举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第一项、第二项内容,如果是来信反映,我们会及时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如果是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方式反映,我们则会告知反映人直接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点击链接回看这些问题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

(漫画 韦荣景 图解 毛玉煜)
推荐文章
- 2024-04-25关于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 2021-07-06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 2022-06-10清风宁州|公刘迁豳始兴周道
- 2024-03-29宁县:“台账式”管理,细化实化政治监督
- 2025-10-13宁县:书记“点人点事”压实责任推动巡察 整改提质增效
- 2025-06-17中共宁县委党校党支部 关于十七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2-09-27宁县:对实名检举控告实行“两反馈”
- 2025-01-27宁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
- 2022-03-28关于受理破坏营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公告
- 2020-11-27宁县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