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纪检监察网
您的位置:首页>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十六届宁县委第六轮巡察补充公告

  • |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14 11:18:03 分享
  按照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2020年县委巡察工作安排意见》和我县巡察工作实际,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8个单位一并纳入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14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二、巡察主要内容
  监督内容突出“三个聚焦”,具体是: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重点了解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廉洁情况。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重点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重点了解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巡察主要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进行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并在每个被巡察单位张贴巡察公告、设立意见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具体接访地点以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张贴的公告为准,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其他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由被巡察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
  五、巡察分组和举报电话
  第
  巡察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9809346827
  举报邮箱:xc19809346827@163.com
  第
  巡察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
  举报电话:19809346820
  举报邮箱:xc19809346820@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关闭
关闭